剛剛!崔永熙與開拓者簽下一份Exhibit 10合同!
表哥現在火速帶大夥了解一下小崔簽下的“Exhibit 10合同”是怎麽回事!
Exhibit 10合同,本質其實是一份“一年時長的底薪,帶有Exhibit 10條款,隻包含Exhibit 10本身獎金(下文有詳細介紹這個獎金)沒有任何其他獎金”的合同。
所以嚴格來說,Exhibit 10隻是一個條款、而不是一種合同。
但在新聞報道中,為了方便區分帶有Exhibit 10的合同和不帶有它的普通底薪合同,記者們常常就把“Exhibit 10”和“合同”二字連在一起來使用。
以下則是關於Exhibit 10合同的一些規則:
1、Exhibit 10合同不計入球隊工資帽;
2、NBA球隊可以將Exhibit 10合同轉為雙向合同,但這一操作必須在常規賽開始之前完成;轉成雙向合同之後,也可以再轉成正式的NBA合同;
3、沒有發展聯盟附屬球隊的NBA球隊不能與球員簽署Exhibit 10合同;
4、每一支NBA球隊不允許有超過6份Exhibit 10合同,Exhibit 10合同不能重新簽約、不能提前續約;
5、如果這位簽下Exhibit 10條款的球員被NBA球隊裁掉,然後加盟了該NBA球隊在發展聯盟的附屬球隊並且留隊(留在發展聯盟球隊)的時間達到60天,那麽這位球員就可以得到5千至5萬美金的獎金(這就是上文所述的Exhibit 10本身獎金);
6、如果Exhibit 10合同轉正成了雙向合同,那麽上述5千至5萬美金的獎金就直接變成全額保障的工資。
對小崔來說,這次這個Exhibit 10合同,理想的情況就是他憑借自己的表現征服開拓者,讓自己升級、獲得一份雙向合同,從而為後續的發展奠定好台階!小崔加油!